吃了好几口酸豆角,温宜觉得自己变得更饿了。
她又去看温建国再做什么菜。
温建国做的菜都是家常小炒,简单易上手,但味道却是不赖的。光是闻着香味,大家就一顿夸了。
温建国自信地觉得,这是因为这道菜出自他的手里。
“是是是,因为是你煮的,所以才那么好吃。”黎秋说。
奶奶也笑呵呵,看着温建国做的那几道菜,竖起了大拇指,“以前老头子还在的时候,也是很喜欢做菜,这不,儿子随爸爸。”
“青出于蓝而胜于蓝。”温建国说。
虽然菜式很简单,简单的食材就用简单的做法。
不过,简单也有简单的幸福。
对于一家人来说,没有什么比坐下来吃一顿饭还重要的了。这好像是是一种莫名其妙的遵循,相聚之后要一起吃一顿饭,分别之前也要一起吃一顿饭。毕竟民以食为天,人需要一日三餐。
年夜饭,团圆饭,各种各样的节假日,都可以跟饭扯上关系。
跟一家人一起吃一顿饭,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。
温宜心里想。
“祝奶奶,你也来啦?”门咯吱响了一下。温宜惊喜地喊了一声。祝奶奶跟奶奶关系好,两家是对门,经常互帮互助,逢年过节,家里做点什么东西,人手不够,祝奶奶都会来帮忙。
记忆里,祝奶奶总是那么慈祥,爱笑,还会给她塞很多好吃的,有时候是糖,有时候是水果,反正她有什么好吃的,都会给温宜带一个。
祝奶奶一大家人都搬到了城里,她也跟奶奶一样不想离开这片生活了很久的,充满记忆的土地,于是一个人生活在这里。她跟奶奶也算是成了好朋友,甚至像是亲密无间的好姐妹。
她走进来,看到一大家人,迟疑了两秒。
“老祝,一起吃饭吗?”奶奶从椅子上下来,拉住祝奶奶。
“不吃不吃,你们一家人好好吃,我就给你们送点东西。”
她举起一个袋子,“自己做了糍粑,你拿过去煎一下再吃嘛。”
“好好好,有心了。”奶奶说。
红色超市购物袋里面,装着一袋用绿色芭蕉叶包着的东西。温宜知道,这是祝奶奶说的糍粑。
小时候她也做过一些糍粑,她最常干的岗位就是包糍粑,把事先准备好的馅料塞进去,再包住。
而且糍粑好保存,扔进冰箱里,冻硬,能与天同寿。想吃的时候再拿出来,蒸软,喜欢吃焦焦的,还能自己煎一下,做法多样。
“奶奶,一起吃吧,多个人多双筷子而已。”黎秋说。
“是啊,一起吃。”温建国也说。
温宜也从椅子起来,“我爸爸做饭很好吃,奶奶你快来试试。”
大家一人一句,祝奶奶笑得眼睛都要眯到一块了。
“好好,一起吃。”
其实老人家都是怕一个人,怕孤独,人多热闹,人多热闹。
韭菜炒蛋,清蒸鱼,这条鱼还是隔壁二叔钓,很大一只。刚还在红色大水盆里扑棱扑棱,但没过几分钟就被人送上餐桌。
以及这道葱油鸡。鸡也是不久前还在蹦跶蹦跶,但很快就被温建国做成了葱油鸡。
温宜见证了它的生死,有几分感触。但心里却又想到,这种鸡肉才是最香的啊。
鲜!
温宜心里敲起了木鱼。
做葱油鸡最重要的就是浇头,现杀的鸡,配上一道完美的浇头,简直就是人间绝顶美味。
温宜刚刚是看着温建国做浇头的。油热下葱、香菜、姜,油把这些食材炸黄,与此同时,香味也就出来了。
把食材夹出来,留下热油,把热油浇到一开始就切好的葱花里面,再加上几勺生抽,添上一勺增香用的香油,这道浇头也就做好了。
煮好的鸡肉原本还是白花花的,虽然鲜,但看起来没什么食欲,淋上这道浇头,色香味都有了,真可谓是点睛之笔。
葱油鸡也大功告成了。
温宜几乎是眼巴巴地看着,盼着,等开饭,谁让这道菜这么香呢?
终于能吃饭了,她第一道菜吃的就是这个葱油鸡。
她给长辈们各夹了菜,黎秋也给她夹了一个鸡腿,“给你吃,两个呢,多吃点。”
“谢谢妈妈。”
温宜不客气地抱起鸡腿啃食起来。
要不是说鸡还是鲜杀的好吃,这边的人做菜讲究一个鸡有鸡味,他们喜欢新鲜的鸡肉,喜欢保留食物本身的味道和口感,不喜欢那种调料味盖过了食物本身的味道的食物。
虽然保留了食物本身的味道,但这道菜却不腥,而是有一丝甜味,再配上这道浇头,温宜心里怒喊,这才是食物,这才是美食!
一口下去,葱油的味道在温宜嘴巴里溢开,肉不柴。
温建国没有把鸡煮得很熟,而是有一点点血色,不明显。鸡肉香气香四溢,吃起来有一定的嚼劲,越吃越能尝到鸡肉的美味。
鸡皮部分嫩滑,软绵绵地,把鸡皮全部撕开,可以看到它是透明的,泛着淡黄色的油光,有一点儿油脂。
这鸡生前大概很爱运动,这鸡的鸡皮肥而不腻,入口的时候跟口感跟果冻一样,有些滑溜溜的。但再品尝一番,就发现这味道跟卤猪蹄很像,软趴趴的,还带着一点儿嚼劲。
喜欢吃鸡皮的人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仙品,但不喜欢吃的,会嫌恶至极。
一连吃了两个鸡腿,温宜觉得有些腻,喝了一口水,又舀了一大勺奶奶做的酸豆角,用来开胃。
酸酸辣辣的酸豆角,咬一口下去口腔里会分泌出一些酸水,牙齿会软一会儿,但却是很解腻。温宜把这一勺酸豆角吃完后,又饿了。
还有温建国做的韭菜炒蛋,韭菜跟鸡蛋液混合在一起,然后煎熟,韭菜的味道和鸡蛋的味道混合在一起。温宜不是特别爱吃韭菜的人,但她就是觉得这韭菜炒蛋好好吃。
喜欢的和不喜欢的食物碰在一起,原来可以碰撞出新的火花。
以及清蒸鱼,温宜要把这道鱼评选为今年吃到过最好吃的鱼。
一整鱼躺在不锈钢铁盘里,浓郁的鱼香味道扑鼻而来,周围点缀着葱丝和姜丝。
温建国在鱼上划了好几刀,露出里面那白花花的鱼肉。吃这种新鲜的鱼,配上简单的酱油味道就很不错了。
毕竟,鸡有鸡味了,鱼也要有鱼味嘛。
用筷子轻轻一扒,鱼肉从骨头上脱下来,一整块鱼肉就分离下来了,在蘸一点酱油,包进嘴里。
鱼肉明明很软,你却能在咀嚼的时候感受到了鱼肉的韧性,紧实而富有弹性。鱼也没有腥味,只有最纯粹的香,酱油给这道菜增添一点风味,但依旧掩盖不了鱼本身的鲜。
鲜美是温宜对这道菜的评价,而温宜对这道菜最大的尊重就是,她又添了半碗米饭。
作为一条鱼,死后能被人夸赞和吃完,也算是鱼生无憾吧。
大家吃饭的时候也没怎么说话,都是认真享受美食。大家不会在饭桌上进行饭桌交易,吃饭这么幸福的事情,为什么要让孩子们伤心呢?
眼泪拌饭可不好吃啊。